新闻资讯
CNAS 资质认可新规梳理
CNAS资质认可
一、今年真正落地的变化并不多
已生效文件中,与申请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领域专项文件。CNAS-RL10:2026《生物样本库认可规则》及配套的受理要求说明于1月1日发布;CNAS-GL011:2025《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指南》、CNAS-GL012:2025《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管理评审指南》于去年12月3日发布——内审与管理评审报告属于申请必备材料,这两份指南值得对照使用。此外,激光加工、增材制造、实验动物、煤炭检测等领域的专项技术指南也在陆续发布。
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CNAS-RL01:2025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并即时实施,官方通知原文的表述是"本次修订未涉及重大调整"。
需要区分的是,CNAS-CI01:2026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虽然在今年6月发布,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1日,且适用对象是检验机构,检测实验室并不适用,不必混淆。

二、需要特别留意的时间节点
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而言,有一项安排需要提前规划:CNAS-CL01-A004:202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医疗器械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》已于2026年5月1日实施,过渡期至2026年10月31日结束。
自2026年11月1日起,所有申请受理、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均执行新版文件。相关机构需在过渡期内完成体系文件的转换工作。
新版文件对人员的要求有所提高:授权签字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,或满足相应的学历与年限条件;技术人员还需具备一定年限的医疗器械检测工作经历。

三、企业自建实验室的四个常见难点
企业自建实验室多属第一方实验室,通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准备过程中有几处需要提前安排。
第一是主体资格。母体企业应为依法登记的实体,认可名称中需包含注册法人的名称;所申请的检测能力应与母体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。
第二是公正性说明。母体还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,需要在体系文件中说明其与实验室活动的关系,并绘制组织结构图,标明实验室在母体组织中的位置。
第三是人员安排。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应同时在其他实验室兼职;受人员规模限制出现一人多岗时,需在体系文件中将权责界定清楚,避免岗位职责交叉。
第四是认可标识的使用边界。这一点较易产生误解:获得认可说明的是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,并不改变实验室的第一方属性。如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,还需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。因此,若办理认可的目的是承接外部业务,仅取得认可并不足够。
关键词:
CNAS资质认可
如有相关业务需求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
了解更多
青岛费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,公司拥有完备、先进的材料测试仪器设备和资深的技术专家团队,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,公司严格按照ISO/IEC 17025体系运营,并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的认可资质和中国计量认证咨询(CMA)的认证咨询资质。
联系方式
服务热线:400-687-8767
咨询热线:131-2703-6805
青岛总部地址:青岛市城阳区景平路39号
天津总部地址: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96号
E-mail:ft@fair-test.com
客服微信号:FAIR7360
微信公众号
微信客服












